[摘要] 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88号公告,罗定市青洲大米加工厂、罗定市丰智昌顺科技有限公司和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正式获准使用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,成为首批获准使用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。
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88号公告,罗定市青洲大米加工厂、罗定市丰智昌顺科技有限公司和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正式获准使用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,成为首批获准使用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。
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于2013年6月由罗定市质监局牵头正式启动申报工作。当年12月,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公告(2013年第178号)受理罗定稻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;2014年4月22日,通过了专家评审会的审查;2014年7月,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公告(2014年第77号)批准对罗定稻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;2014年12月9日,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地理标志产品 罗定稻米》经广东省质监局批准发布,并于2015年3月9日正式实施,为“罗定稻米”的生产加工、产品质量的保证提供充分依据,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。
据介绍,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将进一步规范“罗定稻米”的生产和销售,保护罗定稻米品牌,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打造罗定地方特色品牌,引领罗定稻米向产业化、规模化、标准化发展,大大增强了罗定稻米企业的行业竞争力,为罗定特色农业发展增添新亮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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