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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喊话去库存 盘点各地去库存“奇葩”政策

房天下  2016-08-09 09:38

[摘要] 8月3日,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:下半年将加大针对房地产去库存的因城施策调控力度。2016年,自“去库存”成为决策层的关键经济政策后,房地产行业“去库存”已成被百姓耳熟能详的共识,各部委轮番出政策,地方政府也不甘落后,“大学生买房”“农民工买房”新颖楼市刺激政策层出不穷。

8月3日,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:下半年将加大针对房地产去库存因城施策调控力度。2016年,自“去库存”成为决策层的关键经济政策后,房地产行业“去库存”已成被百姓耳熟能详的共识,各部委轮番出政策,地方政府也不甘落后,“大学生买房”“农民工买房”新颖楼市刺激政策层出不穷。

事实上,今年以来房地产的“因城施策”已经陆续在展开,除了宽松信贷政策、放开限购降首付等传统手段,一起来盘点一下陷入库存压力的城市们还有哪些令人“大开眼界”的“妙招”?

山东:公积金贷款取消余额限制父母子女可“亲情提取”

8月6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《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》,住房公积金政策达到前所未有的宽松。

《意见》提出,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%的城市,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,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。

《意见》同时提出,职工购买自住住房,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,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,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。

辽宁沈阳:“沈22条”变“33条”门面房也能当学区住房

8月1日,沈阳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通过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的11条补充意见,使这一广受各方关注的房地产新政更加完善。

沈阳新政重点解决商业地产去库存问题,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、买自住型公寓可用公积金贷款,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购房的支持力度,为沈阳振兴发展留住更多人才。

其中提出,居民家庭单独购买新建商业用房超过50平方米,或新建办公用房超过80平方米的,可以办理落户,购房人子女可选择该商业、办公用房所属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,按学区内生源办理入学手续。

河北秦皇岛:买特定房源得定额补贴 开发商给予200元/平优惠

5月24日,秦皇岛市《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正式印发实施。

对购买特定优惠房源的购房人实行定额补贴。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200元/平方米优惠,财政给予契税补贴(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额度不同)。

福建福清:政府每平米发300元购房补贴 先到先得发完为止

4月29日,福建福清市出台《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》,根据《意见》,由福清市财政统一安排6000万元购房补贴款用于刺激房地产销售,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每平方米予以300元的购房补贴。

这项政策的执行时间为6个月,今年4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符合条件的购房者,可按照缴纳契税的时间先后顺序领取补贴,直至6000万元财政购房补贴款领完为止(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,补贴发放完后,未领取的购房者不再享受此项补贴)。

江西:只要还清房贷就按首套房贷款 去库存不力将被约谈

2月14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挂出了一条消息:2月6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以的20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。

上述20条举措包括鼓励农民进城买房、降低房贷首付比例、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等,其中,《通知》对首套房的认定做出了调整: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,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,只要还清住房贷款,再次贷款按照首套房认定。

《通知》要求,房地产库存去化时间超过12个月的市、县,要加大力度,落实责任,确保2016年上半年当地库存明显下降,全年大幅下降。要加强检查考核,对履行去库存、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,效果不明显的市、县,将进行约谈和追责。

浙江杭州:富阳区按学历补贴购房者 高一次补助80万

去年12月8日,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富阳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,落实购房补贴细则。

该细则条款规定,对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,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给予购房款1%的补助。

此外细则还对6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规定了相应的安居购房补贴优惠政策。如全日制本科学历,补助购房款的1.5%(高不超过5万元);全日制硕士学位,补助购房款的3%,高不超过15万元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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