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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法律即将审议!你买的房子可能还要多交50%的钱!

——公众号:云浮搜房网

云浮房天下  作者:房天下特价房  2019-04-21 16:00

【1】

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:你买下的房子,就永远是你的。

对,你掏空6个钱包,背上30年债务买下的房子,其实是有期限的。

按照法律规定,我国的房屋产权分为两个部分,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,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,而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,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、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,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,出让年限也不同,40、50年或70年不等。

简单地说,房子是你的,你有所有权,但房子下边的地皮是国家的,你只有使用权,而这个使用权是有期限的。

那么问题来了:土地使用权到期了,上面盖的房子该咋办?

【2】

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,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将提请二审,其中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的问题做出了规定。

《物权编草案》规定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很多人看到“自动续期”就松了一口气,但是“自动续期”≠“免费续期”,对可能产生的费用,草案说得很清楚,即“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”。

而按照现行的《物权法》,规定则是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

对比之下,我们可以发现,“续期费用”的部分,是本次《草案》新增加的内容。业内专家表示,这代表收费权有可能被列入行政强制。

【3】

老百姓买完房子,70年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政府会收回土地吗?还是要再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来续期?抑或无偿续期?

现在距离中国房改不过20年,大部分地区、大部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距离70年到期还有很长时间,在本次《草案》通过审议之前,暂时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出台。

但是部分产权较短的公寓、商铺和写字楼已经面临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窘境,或许我们可以从中看到问题解决的方向。

去年9月,浙江省海宁市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土地处置管理办法,办法规定,商地使用权续期最长20年,且原出让年限与续期出让年限之和不得超过40年,并按办理时点土地市场评估价的50%缴纳土地出让金。

新法律即将审议!你买的房子可能还要多交50%的钱!

近期,浙江省海宁的龙祥大厦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,不少公寓业主面临续期的问题。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:只要海宁龙祥大厦的业主提出申请,补缴大约3137元/㎡的土地出让金后,土地使用权就可再续20年。按照这个标准,补缴的部分相当于房子市值的7.5%左右。

【4】

那按现在这个情况,当以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时候,我们需要准备好补缴一大笔土地出让金吗?

不一定。

刚刚浙江海宁的例子毕竟是商业用地,和大部分关心的住宅用地有很大的区别。

事实上,针对本次《草案》中提出“续期费用”的部分,很多与会专家都提出了不同意见。

人大常委会委员冯忠华表示,关于住宅建设用地期限届满续期问题,自动续期是不能回避的;但征缴还是免除的差别,这种政策取向还要研究。

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表示,要从真正保护人民权利的角度认识这个问题,建议把“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”这句话删掉。

一般情况下,法律草案在对外征求意见后可能会有相应修改。此次《草案》的规定是否会有所调整,只能在20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时候见分晓。

拭目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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